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具体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如果孩子十个月大,女方提出离婚,并且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那么男方需要支付的抚养费数额,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则需要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另外,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所以,男方需要支付的抚养费数额,需要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男方自身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该咨询专业律师,以得到更为准确地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