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军人离婚适用什么程序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而军人离婚案件同样适用这一规定。
此外,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在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中,如果军人一方是军人,涉及军事秘密的案件,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省级行政区划内没有可以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者处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原告也可以选择向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在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中,如果军人一方是军人,涉及军事秘密的案件,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省级行政区划内没有可以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者处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原告也可以选择向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醉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婚姻关系中的一方是军人,涉及到军人的离婚案件,需要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但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则无需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
请注意,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法律意见。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军人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办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而男方坚持要求离婚,并且已经向婚姻登记机关提起了离婚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将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并且感情确已破裂,那么人民法院会准予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会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包括分居满二年、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如果男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女方存在这些情形之一,那么人民法院可能会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男方成功离婚,如果女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男方也有可能需要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这包括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的规定,在离婚时如果女方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男方需要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
此外,如果男方在离婚后发现女方在离婚前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那么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进行损害赔偿。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
醉后,需要强调的是,如果男方是现役军人,涉及军婚的情况会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如果女方是军人,男方要求离婚就需要征得女方的同意,并且不得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必须经过女方同意才能要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