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但孩子户口在男方,女方可以把孩子户口迁到女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的抚养义务仍然存在。如果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解决。
在离婚后,女方想要将孩子的户口迁到自己名下,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1. 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2. 离婚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
3. 原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4. 目的地户籍接收方的同意入户证明。
同时,需要提醒的是,不同地区的户籍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办理户口迁移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者派出所,了解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此外,如果男方不同意孩子户口的迁移,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女方,但男方无理阻挠女方行使探望权,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醉后,请注意,户口迁移可能会受到一些法律政策的限制,建议在办理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并准备好充分的证明材料。
关联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醉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