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流程通常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但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和流程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般的审批流程:
1. 提交申请: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受理与调查: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的申请及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收入状况、购房合同等,并对借款用途进行调查。
3. 审批:受委托银行将审核后的资料报送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4. 签订合同:借款人及配偶与受委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及相关协议。
5. 贷款发放:受委托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借款人持购建房屋合同或协议(购买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建房、修房的须持政府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市区县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书》。
2. 等待审批: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会出具《抵押物评估报告》。
3. 办理担保手续:借款人凭《抵押物评估报告》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担保合同》。
4. 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公司同意提供担保后,借款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用房地产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个人担保的需要享受公积金的个人双人担保)。
5. 办理住房抵押的要去办理房产抵押公证。届时,需要带好房产证(及土地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复印件一式5份,办理公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有关手续。
6. 开始借款:借款人用房产抵押的办理完抵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公积金管理中心。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时间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