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故意伤人涉及刑事责任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醉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刑事责任。
3.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任何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还规定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
- 如果是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予刑事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对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审理,公正判决,并督促犯罪分子接受改造,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
此外,家庭矛盾也可能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之一,因此,应当加强家庭教育和心理辅导,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果对上述问题有疑问,建议咨询律师及相关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