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上班调休不发加班工资合法吗
法定节假日上班调休不发加班工资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支付加班工资,而不是调休不发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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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加班不给加班工资但调休,合法吗
节假日加班不给加班工资,而是调休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因此,如果劳动者在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规支付加班费,而不能以调休为由拒绝支付。调休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劳动者的损失,但它并不能代替加班费。
如果用人单位坚持不给加班工资而只给予调休,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 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 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3. 申请劳动仲裁;
4.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节假日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调休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规支付加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