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步骤如下:
1. 双方协商变更:
- 首先,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就变更抚养权问题达成协议,那么可以直接签订变更协议,并申请公证,以此来变更抚养权。
2. 诉讼变更:
- 如果协商不成,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 判决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等。
3. 法院判决变更:
- 如果父母双方对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应考虑子女的意愿。
- 在判决时,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则未成年子女应由生父母抚养。
- 如果继父或继母愿意抚养继子女,则未成年子女可以随继父或继母生活。
4. 其他情况的处理:
-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即使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想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只要满足上述变更条件,法院也应予支持。
此外,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不影响子女在离婚后所享有的探视权。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你在实际情况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离婚后如何变更抚养权人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后变更抚养权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如果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父母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夫妻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如果子女年满八周岁,还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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