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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关于伪造发票犯罪的相关司法规定

2025-01-01 00:36:37编辑:臻房小严分类:百科大全 浏览量(

醉高人民法院、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伪造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伪造货币,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伪造货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制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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