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予子女一方的财产算不算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婚前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如果父母赠予子女一方的财产明确表示是赠与给子女个人的,那么这部分财产应该算作子女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予对象,或者赠予的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被双方共同使用或共同管理,那么这部分财产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请注意,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法律意见。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其中,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而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touzi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对于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该房产仅赠与给子女本人,并且不要求任何形式的回报,那么这个房产可以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该房产是赠与给子女及其配偶的,那么这个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父母在将房产赠与子女后,又将房产出售,那么所得的房款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需要仔细考虑赠与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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