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赠与合同纠纷告人去哪个法院
甘肃赠与合同纠纷告人可以选择以下几个法院起诉:
1. 被告住所地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果被告是自然人,原告可以选择到其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合同履行地法院: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点,且该地点在甘肃境内,那么原告也可以选择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协议管辖法院:如果原、被告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那么原告可以根据该约定到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4. 专属管辖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如不动产纠纷、遗产纠纷等。如果赠与合同纠纷涉及到这些特定类型,原告需要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到指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在选择法院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确保选择的法院具有管辖权,避免因为管辖权问题导致诉讼无法受理。
* 考虑到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诉讼。
* 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诉讼,提高诉讼胜诉的概率。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赠与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主要取决于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管辖法院约定,那么应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来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赠与合同以给付为内容,并且履行地点不明确,则应在接受赠与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法律有特别规定,例如《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中提到,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因此,在处理赠与合同纠纷时,建议先查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管辖法院约定,如果没有,则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