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上可以不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由开票方填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纸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在开具增纸税发票时,需要开具带有税控码的发票,该税控码同时也作为发票号码。此外,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应该按照规定的栏目和要求进行如实填写,包括纳税人识别号。
如果发票上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可能会影响发票的正常使用和报销。因此,在开具发票前,建议认真核对纳税人识别号、发票抬头、地址电话等信息是否正确无误。如有误,应及时进行更正或重新开具。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