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七个月后辞职,然后又到这家公司工作了。这种情况可能涉及一些法律和就业方面的问题。
首先,关于您辞职后重新入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因此,如果您辞职后重新入职同一家公司,并且公司没有对您进行任何形式的惩罚或歧视,那么您的工龄应当连续计算。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公司在您离职后超过一个月仍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当向您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
此外,如果您在重新入职时与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发生了变化,比如薪资、岗位等,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醉后,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纠纷,可以及时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寻求法律援助。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