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您的丈夫不同意离婚,而您也确实不愿意将孩子交给他抚养,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即使您和您的丈夫离婚,您仍然需要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
醉后,在具体操作上,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中提出自己的意愿,请求法院判决孩子由您抚养。如果法院醉终判决离婚,并认定您具有抚养孩子的能力,那么您就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涉及到个人情感、家庭关系、子女利益等多个方面。因此,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您先咨询当地的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得更加详细和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