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对于该罪行,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
1. 主体: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 客观方面: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4. 客体:泄露的国家秘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若这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明知或应知是通过不正当渠道获取的国家秘密,仍使用或披露的,同样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并依照相同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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