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中,如果受人指使共犯,判决结果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主犯和从犯的刑事责任是不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在诈骗罪中,如果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不同,从犯可能会因为受到从属作用的影响而从轻或减轻处罚。
此外,如果受人指使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具体判决结果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法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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