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返还结婚彩礼的合适时机,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以下情况下可请求返还结婚彩礼: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并应基于双方离婚为条件,且需通过诉讼或协商方式提出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