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可以只赠与孩子的财产,但前提是该财产属于孩子个人所有。如果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在赠与时应当与子女明确约定,且该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只要父母明确表示该财产仅赠与给子女个人,该财产即为子女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因此,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父母有权撤销赠与。但一旦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父母则不能随意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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