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后果来判定。以下是具体的量刑情形:
1.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对于单位犯该罪的,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同的规定处罚。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一
-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 轻度中毒、轻度伤残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 中度中毒、中度伤残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 重度中毒、重度伤残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后果特别严重”:
- 致人死亡的;
- 造成重度残疾以上的;
- 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 造成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 造成三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 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