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有出生证。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父母所生的子女,其出生证明是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时必需的证件之一。
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由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记录和出生医学证明。具体而言,非婚生子女的出生证办理流程如下:
1. 凭出生证明到当地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 持有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 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
此外,针对没有结婚证的情况,如果未办理结婚证非婚生婴儿,当事人无法提供父亲与婴儿的亲子鉴定书的,经婴儿母亲签字同意,填写单亲声明,可按照单亲办理,否则不予办理,单亲婴儿只能随母方姓氏。单亲《出生医学证明》只填写父或母一方信息,如需开据双亲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亲子鉴定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机构获取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