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对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的规定与立案追诉标准,具体如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 第六十二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 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 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 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 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 第六十七条:签证、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发生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签发后发现持证人不符合签发条件等情形的,由签发机关宣布作废或者收回、收缴证件,并通报外国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 具体规定
1. 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法律责任:
- 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 弄虚作假骗取出境入境证件罪:
-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证件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出境入境证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 负有查控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立案追诉标准
1. 偷越国(边)境人数:
- 偷越国(边)境人数在三人以上的。
2. 组织偷越国(边)境人数:
- 组织偷越国(边)境人数在十人以上的。
3. 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
- 因偷越国(边)境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4. 造成涉外事件:
- 造成涉外事件,或者有引起涉外事件危险,情节严重的。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3. 相关司法解释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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