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定罪标准及不同点如下:
### 定罪标准
1. 抢夺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被视为抢劫罪。
* 抢夺公私财物价纸1 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 数额不足4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管制、罚金刑。
* 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犯罪的,以主犯为基准刑。
2. 抢劫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定性为抢劫罪。
* 抢劫公私财物的刑罚起点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 在抢劫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制裁,并需缴纳罚金或没收财产。
### 不同点
1. 客体方面:
* 抢夺罪侵犯的是公民个人的财产权利。
* 抢劫罪则侵犯的是他人的财产权利以及他人的身体权、生命权、人身安全权等。
2. 客观方面:
* 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的行为。
* 抢劫罪则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 主观方面:
* 抢夺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 抢劫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同时,意图危及他人生命安全。
4. 暴力和威胁手段:
* 抢夺罪通常不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 抢劫罪则必然伴随着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
综上所述,甘肃抢夺罪与抢劫罪在定罪标准、客体、客观、主观以及暴力和威胁手段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体现了两种犯罪行为在法律上的不同评价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