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公安立案追诉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来确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标准:
1. 侵犯的客体: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正当性。
2. 客观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3. 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 主观方面:直接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本单位的收益为目的。
具体的立案追诉标准包括:
- 数额较大:个人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二万元;单位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个人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的;单位受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个人受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单位受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 相关司法解释对具体数额标准进行了细化,如《醉高人民法院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立案追诉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来确定。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