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爆炸罪立案追诉标准主要根据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来判定。具体规定如下:
1. 基本情形:若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则应予以立案追诉。
2. 特定情形:
- 由于过失导致国家、集体财产的巨大损失,且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严重后果的。
- 由于过失导致国家、集体财产的巨大损失,但使国家、集体财产遭受一般性损失的。
- 由于过失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巨大财产损失,但行为人手段特别恶劣、影响极为恶劣的。
3. 其他严重后果:在以下情况下,即使过失行为没有直接导致严重后果,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应立案追诉:
- 事故发生后,有能力采取措施但拒不采取措施,导致严重后果的。
- 惯犯或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 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 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2.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