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晋城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建制,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以下是对其的详细介绍:
1. 主要职责: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监督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卫生应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制定并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统计调查和人口变动监测工作;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 组织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
* 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人事、教育、培训、表彰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2. 内设机构:
* 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 规划财务科
* 人事教育科(科技教育科)
* 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行政审批科)
* 健康促进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纪检监察室(市纪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组)
* 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
* 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3. 人员编制与领导:
* 晋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核定行政编制为3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
*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
* 市计划生育协会机关事业编制5名。
如需更多信息,可访问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获取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