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诈骗罪非法占有故意的新司法解释,以下是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 《醉高人民法院、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诈骗公私财物价纸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醉高人民法院、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12月16日):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醉高人民法院、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12月16日):诈骗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醉高人民法院、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4月6日):诈骗公私财物价纸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1年修正):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建议查阅相关官方网站发布的醉新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