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判处标准主要根据行贿数额的大小以及其他相关情节来判定。具体规定如下:
1. 数额较大的情况: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的情况: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且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况: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对于特定情况下的行贿行为,即使行贿数额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如:
* 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 惯犯或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发票、证明文件等欺诈手段,骗取国家资金的;
* 用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 曾因行贿受过刑事处罚的;
*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对于这些特殊情况,即使行贿数额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依法惩处。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