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定量刑标准如下:
1. 数额较大的情况: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况: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14号)明确了具体的数额标准:
- 个人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 个人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 个人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 个人受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个人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特定情况下,即使非国家工作人员接受回扣或手续费,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
- 通过索取或收受回扣、手续费或他人财物来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2.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