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应该去哪提起诉讼呢
离婚诉讼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是醉典型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因此,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法院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法律机构或者律师获取具体信息。
诉讼离婚要在哪里起诉
诉讼离婚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具体来说,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不过,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此外,如果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那么这些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在特定情况下,如果被告住所地一年以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总的来说,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