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养不起能不能送人
离婚后,如果一方无力抚养孩子,可以协商由另一方抚养。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作出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都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
因此,即使一方无力抚养孩子,也不能简单地将孩子送人。这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送人可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必须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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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可以送养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如果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解决。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因此,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离婚后孩子是可以送养的。但需要注意的是,送养应当遵循醉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