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规定如下:
1.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夫妻个人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以及其他应当归个人所有的财产,均为夫妻个人财产。
3. 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处理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 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6. 离婚损害赔偿:因配偶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婚姻法对于财产分割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处理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规定如下:
1.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2.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 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处理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 个人财产保护: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以及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5. 共同债务处理: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6.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