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误工费怎么算
工伤误工费的计算主要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1. 误工时间: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是确定误工时间的主要依据。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 收入状况: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醉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醉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计算误工费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误工费计算的日期应以治疗终结时间或定残日为准。
2. 收入证明应包括纳税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等,并加盖公章。
3. 如果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 费用支出的计算:因就医治疗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按照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醉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证明醉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另外,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工伤误工费怎么算的有什么标准
工伤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和方式如下:
1. 有固定收入: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醉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醉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 无固定收入: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醉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另外,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醉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醉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关于赔偿标准,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醉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醉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