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申请再审,向哪个法院提起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可以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提起。
1. 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直接向该法院申请再审。这通常适用于对一审判决结果有异议的情况。
2. 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并且希望获得更高级别的法院的审查,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在中国,这通常意味着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例如,如果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对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对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醉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再审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证明原判决存在错误或不公正之处。此外,申请再审还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要求。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法院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法律机构或者律师获取具体信息。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法律依据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以下是一些关键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 篡改、伪造或者故意损毁证据的;
-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 篡改、伪造或者故意损毁证据的;
-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3.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七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 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 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案号或者当事人姓名、名称;
- 再审请求以及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 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决议;
- 再审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4.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八条: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 一审起诉状副本、二审上诉状副本、再审申请书副本;
- 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 再审申请的日期。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应咨询专业律师,以得到更为准确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