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婚证需要些什么
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一方是现役军人,应提交军官证或士兵证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携带自己的户口卡和户主地址页的复印件。
3. 三张两人合照:这是醉常见也是醉基本的结婚登记照片,尺寸通常为3寸,一寸和二寸相片各两张。可以在民政局现场拍摄,也可以提前在摄影店拍摄好带过去。
4. 再婚者需携带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若一方是再婚者,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携带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以证明自己已经正式结束上一段婚姻关系。
此外,还需提供由指定医院出具的婚检证明(适用于双方均无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或其他疾病的)。如果一方是港澳台居民,那么还需要提供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若一方是外国公民,则需要携带本人有效护照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可以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请注意,登记结婚时,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且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同时要求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
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项:
1.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的复印件:这是醉基本的证件,用于确认双方的身份信息。
2. 双方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的复印件:这可以显示双方的婚姻状况和家庭成员关系。
3. 三张两人合照:这是结婚证上必不可少的部分,用于展示新人的形象。
4. 若一方是外地户籍,还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这可以证明该人没有在户籍所在地与其他人办理过结婚登记。
5. 现役军人还需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这是为了确认军人的婚姻状况,并符合军队婚姻登记的特殊规定。
此外,根据地区的不同,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例如:
* 再婚者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若一方是再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
* 丧偶者需提供死亡证明:若一方是丧偶者,需要提供死亡证明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
* 预约单:部分地区可能需要提前预约结婚登记,并提供预约单作为申请材料之一。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在准备结婚登记前,先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婚姻登记机构,了解具体的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