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怀孕期间双方可以离婚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因此,在妻子怀孕期间,除非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存在特殊情况(如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否则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是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给予她们更多的时间和空间来适应新的生理和生活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包括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书,以及离婚冷静期后的再次申请。
此外,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例如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形,也可以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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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怀孕期间能否离婚
根据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则可以受理。
具体来说,如果妻子在怀孕期间想要离婚,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如果丈夫想要离婚,他必须先取得妻子的同意。如果妻子不同意,那么丈夫不能单方面提起离婚诉讼。此外,如果妻子在怀孕期间存在严重危害胎儿健康安全的行为,例如滥用药物、吸烟、饮酒等,丈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并且人民法院经审查属实,可以受理离婚请求。
总之,在妻子怀孕期间,丈夫一般不能提出离婚,除非妻子自己提出离婚请求或者存在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