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谁写
取保候审申请书一般应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了其他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可以向负责该案件的机关提出申请。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二)被取保候审的案由、事实与理由;
(三)申请取保候审的金额;
(四)保证金或担保人的相关情况;
(五)提出保证人担保的,保证人的身份信息及保证按期付款的履约能力;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认罪认罚;
(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亲自书写供述材料的,应当捺指印;(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写明其年龄、法律效果、监护情况、亲属关系等,并注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
(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应当写明其生理缺陷并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格式和内容可能会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机构获取具体信息。
取保候审申请书是自己写吗
取保候审申请书可以自己写,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果自己不会写,也可以口头申请,由律师代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可能判处刑罚的说明;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说明;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说明;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说明。
此外,如果是保证人担保,还应当提供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如果是保证金担保,需要提供符合条件的银行担保。
除了申请书,还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与本案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双方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及证明自己有悔罪表现的材料,如认罪认罚具结书等。
醉后,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提交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并等待决定。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在实际情况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