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协议并非必须公证才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适用前款规定的。
也就是说,如果房产赠与协议未经过公证,并且不属于上述法律规定的不可撤销情形,那么它依然具备法律效力。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公证可以为赠与合同增添一份法律保障,减少争议的发生。因此,虽然不是强制要求,但建议进行公证以增强协议的效力。

房产赠与协议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在房产交易领域,赠与协议是一种常见的财产转移方式。然而,关于房产赠与协议是否必须公证才有效的问题,一直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解读。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这一问题,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读者提供专业的见解。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在房产交易中,公证可以作为证明赠与行为合法性和真实性的重要手段。
然而,公证并非房产赠与协议的生效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意味着,赠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并不依赖于是否进行了公证。换句话说,即使没有进行公证,只要赠与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它就是有效的。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公证可以为赠与协议提供额外的法律保障。例如,在涉及房产转移登记时,公证后的赠与协议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证明材料,有助于简化过户手续,提高交易效率。此外,公证还可以增强赠与协议的公信力,防止因协议内容不清或存在争议而引发的纠纷。
综上所述,房产赠与协议并不必须公证才有效。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只需满足一定条件,而公证只是为赠与协议提供额外的法律保障手段。因此,在签订房产赠与协议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和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进行公证。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公证,赠与协议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