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案齐眉的典故
举案齐眉是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一个典故,源于《左传·襄公十七年》。
故事发生在公元前627年,当时齐国的大夫宰予被指控犯下了一个十分严重的罪行。宰予被太子定罪后,他的儿子宰孔(后来的齐国大夫宰孟)发现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实:他父亲的亲人董狐曾经犯过同样的罪行,但当时却获得了赦免。宰孔十分愤怒,他怀着对父亲的委屈和对社会不公的愤慨,决定争取他父亲的公正。
于是宰孔来到宰予被关押的地方,他在对父亲的关切和询问中,一个人拿著一张案子打量著,突然举起案子与宰孔的眉毛齐平,表示他支持宰予。宰孔明白了那人的意思,于是他抱住案子的腿,示意他们共同努力为宰予争取公正。
醉后在宰孔的努力下,宰予被释放,并得到了国人的拥护和支持。这个典故中的“举案齐眉”,意味着两人通过共同的目标和奋斗,达到了一致的意见和理解,形成了坚定的团结。这个典故后来衍生出“举案齐眉,毋以平旦暮”的成语,形容人们在共同目标面前,共同努力、真诚合作,不分昼夜,不计较个人得失,以达成共同目标。

举案齐眉的典故简介
“举案齐眉”是一个汉语成语,源于一个古代典故。这个成语的意思是形容夫妻之间相敬如宾,非常和睦。它的出处可以追溯到《诗经·小雅·鱼藻之什》中的《唐风·葛藟》一诗。
在《唐风·葛藟》中,有一句诗为:“维南有箕,不可以簸扬。维北有斗,不可以量米。维南有箕,不可以举案。”这里的“举案”指的是抬起案桌,用来比喻夫妻之间相互敬重。原诗通过描述一种无法用簸箕筛米、用斗量米的困境,来隐喻夫妻间相敬如宾的重要性。
后来,人们从这首诗中提炼出“举案齐眉”这个成语,用以形容夫妻之间的和睦与敬重。这个成语强调了夫妻之间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的重要性,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一部分。
所以,“举案齐眉”的典故简介就是源于《诗经》中的一句诗,用来形容夫妻之间相敬如宾、和睦相处的美好景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