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销遗嘱公证,以及撤销后自书遗嘱是否仍然有效,这两个问题涉及遗嘱的法律效力和法律程序。以下分别进行解答:
1. 如何撤销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醉后的遗嘱为准。因此,如果想要撤销遗嘱公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必须具有真实意思,不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
(3)遗嘱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撤销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撤销遗嘱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3)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4)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7) 证明人:两名及以上的证明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证明人应
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遗嘱内容无利害关系。
(8) 其他需要的材料。
(二)到公证处办理撤销遗嘱公证的流程
(1)申请办理遗嘱公证时,我们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遗嘱原件等。
(2)公证员会核实相关信息,并询问相关情况。
(3)在确认无误后,公证员会为申请人办理遗嘱撤销公证。
(4)公证完成后,公证处会出具遗嘱撤销公证书。
(三)遗嘱公证撤销后,自书遗嘱是否仍然有效?
遗嘱公证撤销后,并不影响之前所立的自书遗嘱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醉后的遗嘱为准。因此,如果先后立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以醉后的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且没有其他有效的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如果想要通过法律途径撤销遗嘱公证,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专业的指导。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