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制执行期间,如果债务人已经偿还了债务,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终止强制执行措施。法院经审查后,如果认为债务已经清偿,应当会裁定终结执行。
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法院在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通过仲裁程序将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确权或者分割给案外人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执行程序的进行。案外人不服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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