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受逮捕的法定程序
公民受逮捕的法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2.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3.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如果因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
4.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5.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6.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四)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
(五)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
(六)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程序可能会因案件性质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公民逮捕的规定
公民逮捕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逮捕的适用条件:
-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2. 逮捕的执行机关:
-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应当立即送看守所羁押。
- 羁押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3. 逮捕的程序:
-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将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逮捕的条件依据。
-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逮捕决定不服的,可以要求复议、提请复核。
4. 逮捕的期限:
-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可以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进行。
-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 (四)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
- (五)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
- (六)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5.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查阅醉新的法律法规获取醉准确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