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货运车辆因货主不卸货而停运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货主不卸货导致货运车辆停运,且这种停运是由于货主的过错造成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货运公司有权要求货主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的标准。通常情况下,赔偿金额需要根据货运公司实际遭受的损失来确定,这可能包括车辆停运期间支付的固定费用、运营损失等。为了获得更准确的赔偿金额,建议货运公司收集相关证据,如停运期间的财务报表、运营记录等,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在实际情况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