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卫生健康局是曲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履行职责范围内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服务、卫生监督等方面的监管职责。
曲阜市卫生健康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 统筹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负责组织协调医学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培养工作。
3. 督促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险的政策、规范和标准,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4. 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5.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6. 负责全市健康促进工作,制定健康促进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健康城市创建有关工作。
7. 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健康工作,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8. 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9. 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10. 组织推进老龄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
11. 负责全市中医药管理工作,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12.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役军人健康管理工作。
13.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曲阜市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人事科、医政医管科(挂中医药管理科牌子)、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科(挂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科牌子)、疾病预防控制科(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科牌子)、宣传与健康教育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曲阜市卫生健康局的信息,建议访问其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