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过错方可以提出哪些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提出以下损害赔偿:
1. 重婚的损害赔偿:若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行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 与他人同居的损害赔偿:若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 实施家庭暴力的损害赔偿:若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损害赔偿:若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虐待、遗弃另一方,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5. 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损害赔偿:若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其他重大过错行为,如吸毒、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或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般来说,无过错方应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如果无过错方逾期未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其损害赔偿请求。
此外,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和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在判决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等,以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

没有过错被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中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感情已经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话,应当准予离婚。
然而,如果其中一方是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而被离婚的,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但是,如果双方之间没有上述过错,那么这一要求就不予支持。
因此,没有过错被离婚一般不可以要求赔偿。但需要注意,如果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有义务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