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实习受伤是否能认定工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般来说,如果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且实习生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那么应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但是,如果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只是劳务关系,那么在实习生实习期间受伤就不属于工伤范畴,而适用《民法典》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
此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2. 受伤是否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导致的;
3. 是否有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形。
总之,在校学生实习受伤是否能认定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和处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