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款罚金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
- 税务机关在发现纳税人存在税收违法行为或可能违反税法规定时,会发出《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纳税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 纳税人收到告知书后,如果认为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程序违法,可以依法申请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纳税人不服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纳税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 审查:
- 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由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 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 申请人的处罚是否合法适当;
- 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3. 决定:
- 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并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 违法事实及证据;
- 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的履行方式、期限;
- 不服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的途径和期限;
- 作出决定的税务机关名称和日期。
4. 送达:
- 税务机关应当在宣告后及时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缴纳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或注销手续。
5. 执行:
-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程序仅供参考,具体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