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怎么办理遗嘱公证
遗嘱的生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愿。
2. 遗嘱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
3. 遗嘱形式必须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可以采用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等方式立遗嘱。但要注意,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4. 遗嘱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由他人代写、代签、代印。如果遗嘱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签名或盖章,可以请他人代为签名或盖章,但需在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如下:
1. 准备所需材料。遗嘱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财产证明文件,以及与遗嘱相关的财产清单。同时,还需提供两名及以上的见证人,他们需提供身份证明和与遗嘱无关的证明材料。
2. 到公证处填写申请表格。遗嘱人需填写申请表格,如实说明遗嘱的用途、处分的财产情况等。
3. 将材料提交给公证处。公证员会对遗嘱人的遗嘱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4. 公证员对遗嘱进行公证。在确认遗嘱合法有效后,公证员会为遗嘱进行公证,出具公证书。
5. 领取公证书。遗嘱人可在公证处领取公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公证并非必须的,如遗嘱人自愿申请公证,公证机构也可予以办理。但经过公证的遗嘱,在法律效力上更具优势。
遗嘱生效的要件
遗嘱生效的要件主要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 实质要件:
* 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必须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 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中公证遗嘱具有醉高的法律效力。
2. 形式要件:
*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导致遗嘱无效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醉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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