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是的,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是有经济补偿的。具体规定如下:
1. 若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员工续签,那么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给员工。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 如果是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劳动条件,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那么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3. 若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
请注意,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不想续订,则没有经济补偿。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违法或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需要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所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是否需要补偿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续签,那么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劳动者不同意续订,那么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了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那么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