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原告的诉讼请求仅部分被支持的,可能由原告和被告分担,具体的承担或分担情况法院在判决书中会写明。
其中,案件受理费需要原告在起诉时预先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期限以法院通知为准。
您起诉保险公司,属于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
假设主张赔偿金额为100万元,则一审的受理费为5000+80000×2.5%+700000×2%+300000×1.5%=19500元。
请注意,以上仅为民事诉讼案件的一般性规定,具体以法院的告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