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在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参考法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另外,如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参考法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新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此外,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来说,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协议分割为主: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既体现了夫妻间的自主意愿,也尊重了他们的平等权利。
2. 法院判决为辅:当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子女抚养、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对财产进行分割。
3. 照顾无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法院会特别照顾无过错方。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这一方的权益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或剥夺。
4. 补偿机制:根据新规定,如果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负担了较多的义务,那么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这一机制旨在保护承担较多义务一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民法典》还具体列举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权、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作为另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的有力证据。
总的来说,新的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更加注重公平与正义,既保障了夫妻双方的自主权益,又兼顾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在实际情况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