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养老保险期间有一年没有交,现在重新就业并希望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补缴养老保险: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咨询是否可以补缴这一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如果可以补缴,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滞纳金或罚款。
2. 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在重新就业后,可以继续由现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这样,之前未缴纳的年份并不会影响后续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
3. 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如果已经离开原工作地,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将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储存额转移到新工作地的社保机构,以便在新单位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4. 了解相关政策:不同地区对于养老保险的缴纳年限和补缴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详细了解所在地区的养老保险政策,以便更好地制定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案。
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2.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3. 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储存额不能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总之,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建议及时与当地社保机构联系,了解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